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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ISSUE 39|如何獲得「敢於行動的勇氣」?

已更新:2019年1月15日



photo by 鄭鼎翰


在一陣忙亂中過完了我的2018,也因為緊接而來的活動而有些莽撞的開始了2019。直到前幾天才找了個空擋,好好靜下心來,回顧剛走完的一年。2018對我而言是個「展開行動」的一年,因為有了行動,才有你現在正在閱讀的Everything Connects。


一直覺得自己做得還是不夠好、不夠多,不過當靜下心來好好回顧,發現自己還是有不少值得給予自己掌聲的地方。回顧2018,如果要為自己頒獎,我應該會給自己一個「勇於行動獎」。我很感謝自己願意承擔所有的恐懼與不安,不顧一切的給自己一個機會,實踐這些想做的事。


因此這篇想整理一些這近一年以來,關於獲得我是如何獲得勇氣展開行動,並且持續下去的秘訣:



一、不為什麼而做



在這草創品牌的一年,我發現這種「不為什麼而做」的精神挺重要的。不過雖說是不為了什麼,但可能同時反面的意思便是:「只為了自己的渴望」。


我當初下定決心時,已經做好了最壞的打算,就算在外在成就(金錢、名利)上一事無成,也仍然想讓自己跳進去,嘗試一段時間。因為我好想知道那些存在於腦袋中的想法,實際做出來是什麼樣子。那是一種不為了什麼而做,單純想實現渴望的決心。


現在想想,在很多事情的開始,確實需要這種決心吧!因為一但開始冷靜分析利弊,許多「想做」的事,就不會去做了。




二、承擔的勇氣



我覺得能獲得「承擔的勇氣」,有重要的一部分也來自於當初「不為什麼而做的決心」。因為不是為了外在因素、為了別人而做這件事,因此當實際開始行動後,面對接踵而來的困難與折磨,就算當下很想放棄,卻還是在大哭一場後一次次的再度拾起那份渴望,並且為自己找到解決的辦法、為自己找到希望。


「事情和我想的不一樣!」我願意承擔。

「原來根本沒那麼簡單!」我願意承擔。

「好痛苦!這一點都不好玩!」我願意承擔。


我不想再因為事情和我想得不一樣,就把它丟掉,我想學會為我自己的選擇承擔。


我現在才更加明白,在這個社會裡,雖然能做自己喜歡的事確實是一種福氣;但是找到自己喜歡的事之後,真正艱難的部分才要出現,因為再也沒有能將責任推卸在他人的理由。


只有為自己的選擇負責時,「做喜歡的事的價值」才會出現

蔡康永曾說過一句很觸動我的一句話,他說:「做自己並不是一種祝福,是一種責任。」


其實我們不會因為做自己喜歡的事而過得比較好,壓力與痛苦都還是在,重要的是必須尊重自己的選擇,不為自己找藉口、不把責任推卸給別人。唯有成為能為能自己選擇負責的人,「做喜歡的事的價值」才會出現。我覺得這是擁有「承擔的勇氣」很重要的事。



三、讓事情持續發生



我現在覺得,雖然在工作時會遇到很多與自己想得不一樣的痛苦、突發狀況的痛苦、與別人交涉的痛苦。可是這些都不比「陷在自己的世界裹足不前」來得痛苦。


在這近一年的時間中,有段時間我特別難受,那時我有很多的恐懼,可是那些恐懼都不是真實發生的事情,而是存在於腦袋裡的聲音,但那些的感受讓我覺得自己很無能,而且讓我害怕行動。


但是當鼓起勇氣,告訴自己「不管怎麼樣都要讓事情發生」,當事情開始真實運行之後,儘管再怎麼焦慮,仍然可以感覺到自己的狀態是比較好的,也開始逐漸擁有更多的自信。


在《快樂是可以練習的》這本書裡,分享了一個我很喜歡的觀念:以一般的情形來說,認為自己有能力做某件事的人,會比較有意願去嘗試,更才會實際去行動。


但是作者認為,「能力」、「意願」、「行動」這三者之間,應該被重新定義,它們彼此應該是個正向循環。也因此,儘管不論自己當下想不想、有沒有能力,都有可能透過真實行動產生不一樣的變化(如圖)。


「很多答案必須從行動中才能找到」這是我從實際行動帶來最大的收穫。


 

最後幫你做個小總結,或許能幫助你獲得「展開行動」的勇氣:


一、不為什麼而做:做好最壞打算,找到不為了什麼而做,單純想實現渴望的決心。


二、承擔的勇氣:為自己的選擇負責,勇敢承接隨之而來的好與壞。


三、讓事情持續發生:從實際行動中找答案,不管怎麼樣都讓事情持續發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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